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将台湾分割给日本,致使台湾雾社事件的发生,赛德克族人几近灭族。台湾雾社事件的领导人莫那鲁道看到行动失败后就自杀身亡,其他族人不是战死,就是在树上吊死,还曾经因为一棵树上吊的人太多而将树压弯。
一、第一次台湾雾社事件
1895年,一纸《马关条约》让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台湾的原住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观念,而日本是个现代体制的国家。他们认为土地的资源如果认定不是私人所有,就要成为公有,这样一来,原住民生活的空间日渐狭窄。台湾雾社事件的爆发并非偶然,而是此前长仇短恨的多年积怨所致。
1930年10月27日,是台湾神社大祭典,雾社地方照例举行一年一度的盛大运动会,日本人会全部穿上传统和服,便于和华人、山地人区分。赛德克族人认为这是起义的最好时机。第二天,赛德克族人利用运动会,升旗唱国歌为信号,冲进会场,发动台湾雾社事件总攻击,杀死日本妇孺儿童共计134人。
1930年11月5日,日军台南大队以飞机投掷违反国际公约之“糜烂性毒气弹”(路易斯毒气弹),对躲藏在密林中的抗日原住民进行攻击。在粮食弹药皆有限的情况下,抗日原住民退守马赫坡岩窟,不是战死就是在巨木下自缢。最后,台湾雾社事件领导人莫那鲁道眼见大势已去,持枪自杀。
二、第二次台湾雾社事件
遭日军攻击致死者364名,自杀者225人,被拘禁者265名,另外有约500名原住民投降。日人出动包含台湾军司令部、守备队司令部、台北步兵第一联队等等军队,约1194名,另外还有1,306名警察部队。根据事后日方战报显示,军警共战死28名、受伤26名,协助日军的原住民战死22名、受伤19名。在进行了为期四十余日的大小战斗后,事件才算结束。
第一次雾社事件之幸存者,被安置于“保护蕃收容所”。在日本警方“道泽驻在所”鼓励下,再次有216人不幸死于非命。1930年11月10日,道泽群总头目泰目·瓦利斯被抗日的原住民杀死,让道泽群怀恨在心。但是因日本政府决定从轻处分雾社事件的参与者,造成道泽群愤恨不平。
1931年4月25日,道泽群的壮丁组成袭击队,攻击雾社事件余生者居住的容所,被杀死及自杀者共216人。达到报仇目的的道泽群袭击队员,共砍下101个首级,提回道泽驻在所向日警“缴功”。此保护蕃收容所袭击事件被称作“第二次雾社事件”,1937年这六社残众只剩下230人。铭记历史,勿忘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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