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千禧年挑战公司(Millennium Challenge Corporation),简称MCC。其号称为独立的对外援助机构,实际上置于美国政府管理下。其董事会包括由美国国务卿担任的董事长、财政部长担任的副董事长、以及商务谈判代表、国际开发署(USAID)署长、执行总裁和四名由总统直接任命的私营部门公共代表。其成立源于911事件后布什政府对外援助政策的转变,布什政府认为经济落后会滋生恐怖主义,逐渐关注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正如美国在2002年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所指,对外援助政策仅以美元金额,不以经济增长率及减贫速度来衡量,那么就是失败的。基于此,美国于2002年开始组建机构,2004年1月正式成立千禧年挑战公司,以向不发达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援助,帮助受援国实现经济政策改革,实现经济增长,最终脱离贫困。
千禧年挑战公司与“致力于民主良政、经济自由化和惠及民生”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伙伴关系,并对其施以资助。截至目前千禧年挑战公司共批援款上百亿美元,集中于农业灌溉、交通运输、水利设施、医疗卫生、公共教育、行政管理等领域。千禧年挑战公司与“依照美国国务院的外交政策,力求为海外那些为过上美好生活而努力、进行着灾后重建、以及为求生活于民主自由之国家而奋斗的人们提供帮助”的美国国际援助署区别在于援助方式的不同。
MCC设置了评价指标和各种限制条件甄选受援国,为受援国提供限时的赠款,借此体现援助的“公开、透明”。其甄选通过四个步骤来选择符合千禧年挑战公司援助条件的国家,并且要求这些国家必须对民主自由、惠及民生和经济自由化进行承诺。第一个步骤是确定候选国家,要成为千禧年挑战公司援助的候选国,国家必须被世界银行归类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并且不得被美国联邦法律纳入禁止接受援助国家名单中,只有候选国家才能进一步被选为有资格制定协定(compact)或门槛计划(threshold program);第二步是董事会确定国家获得千禧年挑战公司援助资格的规则和措施;第三步是发布国家在20个评选项目上的评分;第四步是确定援助领域并签署合作协议。
千禧年挑战公司对于其援助项目的实施、暂停和终止具有决定权,根据千禧年挑战公司规定,美国随时可以凭受援国“不符合千禧年挑战公司民主自由原则、从事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利益活动以及国内发生重大政策变化”为理由做出暂缓或终止项目的决定,这就为美国借援助之名行干涉内政之实提供了条件。例如2009年千禧年挑战公司认为马达加斯加政权交接“不民主”,2016年千禧年挑战公司不满马里的军事政变,终止了对这两个国家的援助。2016年,千禧年挑战公司以坦桑尼亚不顾及美国关切,进行了“不具包容性和代表性以及没有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新选举,与 千禧年挑战公司的资格标准不符为理由,终止了与坦桑尼亚第二阶段的协议。
MCC在本质上与国际开发署的职能相似,都是服务于美国国家战略,用于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用经济手段渗透他国和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千禧年挑战公司以民主自由为口号,旨在对受援国的经济制度和政策进行变革,推行经济自由化和私有化,重点对受援国土地、互联互通、能源等重要领域进行改革,以便于外国企业(特别是美国企业)参与到这些领域的管理经营当中。
2015年1月,被传亲美的迈特里帕拉· 西里塞纳当选斯里兰卡总统,斯美关系迅速升温,两国互访不断,合作深化。 “为鼓励斯里兰卡的‘民主胜利’,一贯强调‘美国优先’的特朗普政府许诺提供各种援助”。千禧年挑战公司成为向斯里兰卡提供援助机构之一。2016年12月,千禧年挑战公司通过了对斯里兰卡的资格审核,将其确定为援助对象。2017年9月,斯里兰卡向美国提交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报告》。 经过对斯里兰卡的多轮考察与评估,2019年4月,千禧年挑战公司理事会批准向斯里兰卡提供4.8 亿美元的经济援助,共包含两个项目,即交通项目和土地项目,帮助解决 影响斯里兰卡经济增长的两个瓶颈问题:一是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不足;二是农业、服务业和工业投资者缺乏土地。
千禧年挑战公司同意向斯里兰卡提供援助后,要求斯里兰卡对协议文本进行研究,同意并择机签署,但美国建议的协议随即遭到质疑。首先,斯里兰卡向美国提交的《制约因素分析报告》是由哈佛大学下属的机构完成,斯里兰卡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参与。这便引起斯里兰卡怀疑美国对其土地和交通两个领域援助的动机。其次,按照千禧年挑战协议,斯里兰卡土地将过度私有化,可能导致土地所有权转移至外国私有企业手中。 另外,按照斯里兰卡法律规定,具有战略敏感性的地理信息应由国防部和调查部门管理,私营或外国企业运营斯里兰卡的交通检测系统,将泄露公民的隐私,危害斯里兰卡的安全和主权。2019年11 月,斯里兰卡举行选举,戈塔巴雅· 拉贾帕克萨当选新任总统并领导组建新内阁。2020 年1月,拉贾帕克萨总统组建4人工作组,专门分析美国建议的千禧年挑战协议是否损害斯里兰卡的主权和国家利益。经过6个月的研究,工作组向拉贾帕克萨总统提交报告,认为斯里兰卡前政府对协议内容没有认真进行跨部门研究,协议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同时工作组还向拉贾帕克萨总统介绍了其他与美国签署千禧年挑战协议国家遭遇悲惨命运的例子,因此拉贾帕克萨说:“即使在梦中也不会签署千禧年挑战公司援助协议”,斯里兰卡最终退出了千禧年挑战公司协议。
无独有偶,在南亚地区,千禧年挑战公司还向尼泊尔伸出了”援手“。由于答主是尼泊尔语学习者,对MCC尼泊尔协议中损害主权的争议内容更为了解,在下面列出供君参考。
尼泊尔是地处中印间的内陆山国,一直饱受运输成本高昂和电力供应不足的制约,国家发展也严重落后,“严重依赖外援,预算支出四分之一来自外国捐赠和贷款”。因此其向美国千禧年挑战公司提出援助请求,2017年8月,尼美两国确定援助协议文本。同年9月14日,尼泊尔大会党政府和美国时任副国务卿沙利文在华盛顿签署千禧年挑战协议。同时美国以合作需得到美国国会批准为由,并且考虑到尼泊尔政局变化频繁的情况,为确保即使政党轮替也不影响协议的执行,因此美方要求尼泊尔众议院批准该协议之后才可以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协议在众议院通过意味着该援助协议将获取与尼泊尔法律相同的地位,而尼泊尔在之前从未签订过需在议会得到通过的援助协议。
并且协议中多个条款存在双方地位不平等和损害尼泊尔主权利益的情况,这是MCC协议无法在尼泊尔达成广泛共识并得以通过的主要原因,现今尼共(联合马列)、尼共(毛主义中心)、尼共(联合社会主义者)以及其他政党的部分领导人均凭此原因拒绝协议不经修改就在议会通过,而美方始终坚持不能修改任何协约条款。其内容大致如下:
千禧年挑战公司协议高于尼泊尔国内法律。协定第7条第7.1款称,协定若与尼泊尔的法律发生冲突,按协定条款实施。由此看来,尼泊尔的法律对协定缺少约束力。国家法律是指宪法、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等。通常,若出现政府签订的协定与规章制度发生冲突的情况,使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失效是可以的,但不能出现宪法和法律失效的情况。第5条第2、第3和第4款写到,如果违反美国当前或者未来将要制定的法律,开展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政策的活动,或者开展美国千禧年挑战公司法案中认为的不合适的事务,该协定将被撕毁。也就是说,这个项目不仅要遵守千禧年挑战公司法案等美国法令,就连美国未来制定的法案也要遵守。
尼泊尔必须放弃知识产权。第3条第3.2款写到,在尼泊尔境内建设的MCC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美国千年挑战公司,尼泊尔政府对此无权声索。但是,尼泊尔参与项目投资。
免除MCC项目的税收、海关、关税、增值税等赋税。第2条第2.8款写到,涉及项目的各类赋税—关税、进口税、出口税、消费税、商品交易税、增值税—不同机构收取的税目均予以减免。纳税人需要在知悉之日起的30天内缴纳赋税,否则将会产生滞纳金。
协定需要征得印度的同意。清单表5中的(क)款写到,该项目需要征得印度政府的同意。此外,输电线将通至印度的廓尔喀布尔,并将向印度出口电力。双边协定不应提及第三方。提及第三方便违背了国际法精神,协定中的第三方若是一个国家,这个协定便不是一个双边协定,而是一个三边协定。但是,这是尼美签订的双边条约。
美国可随意单方面撕毁协定。协定第5款第5.1条所规定的协定终止或中止条件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想要撕毁协定,美方在提前30天书面告知尼泊尔政府后便可单方面地撕毁部分或者全部协定。但是尼泊尔方面如果想要撕毁合约,不仅需要提前30天告知美方,还需要征得美方的同意。如果尼泊尔违反美国现行的法律、未来拟制定的法律或者政府的政策,存在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政策的活动,出现美国1969年版对外援助法中规定的不当情形,存在违反美国千年挑战法案的活动,美国就可单方面撕毁协定。
美国公司负责账户审计。第3条第3.8款写到,审计项目账户需要得到美国政府的批准。尼泊尔的总审计长可以对账户进行审计,但需要接受美国千年挑战公司的指导。双方共同出资,但账户系统却是单方面的。因此,尼泊尔的审计主权将受损。
MCC项目的外国劳工在尼泊尔即使违法也不会被起诉。第5款第6.8条写到,协定涉及的活动或者因平庸无能所导致的损失或纠纷,千年挑战公司和美国政府不承担责任。尼泊尔政府无权要求美国政府或千年挑战公司的任何雇员、外派官员对协定中的活动或者因平庸无能导致的损失或人员伤亡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即使犯罪也享有豁免权。
MCC项目的工期未定。第7条第7.4款尽管写到MCC协定中的项目将在5年完工,但第5条第5.5款,以及2.7、2.8、3.2(च)、3.7、3.8、5.2和6.4款所规定的责权在协定完成、中止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但是第2.8条规定,协定中所列的条件只能在协定完成后的120天内实施。由此可见,上述条款使得MCC协定可利用各种借口永久存在。
MCC与印太战略之间的一些关系以及其他信息 后续有人看的话再进行更新吧哈哈。
2月27日更新,在美国设定的最后期限前,尼泊尔政客集体投降,最终通过了千禧年挑战公司尼泊尔协议。作为个人,我对尼泊尔感到很遗憾,因为它越来越像一个“失败国家”。当然还是不乏有一些政治人士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美帝国主义对尼泊尔的侵略,比如德夫•古隆、比姆•卡纳尔、前总理卡纳尔。也好,算是为我的毕业论文中的一些内容划上了句号,忙完手头上一些事情后,我就会继续完善这个答案,争取梳理清楚mcc尼泊尔协议的一个总的历程,写一些它的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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