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迅奇闻网讯】10月1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发布会上透露: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根据刑法规定,在我国,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发布会后,网络上立即产生了争议。有人拍手称快:小恶魔早该治了!也有人担忧:未成年人治理不能寄希望于重刑主义。
先带大家看看臧铁伟的原话:
总体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仍应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经反复研究,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可见,原则还是没变的,但是不再像以前一样铁板一块。调整的背景是,近年来对下调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
从总体数据上,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白皮书》显示,在2014年~2019年,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形势趋稳向好,但2019年犯罪数量有所回升,尤其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犯罪人数在上升。
其中,尤其是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2019年有所回升。
另一方面,在受理审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捕率、不起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逐年上升。
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4569人,经审查,不批准逮捕88953人,受理审查起诉383414人,其中不起诉58739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1.43%和16.70%,均高于普通刑事犯罪。此外,附条件不起诉32023人,自2015年以来人数逐年增加,附条件不起诉率为8.78%,被重新提起公诉人数保持在3%左右。
即使在被起诉的这一群体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未成年人占绝大多数。
2017年至2019年,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作出生效判决101601人,其中无期徒刑147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49人,三年以上十年(含十年)以下有期徒刑9294人,三年有期徒刑385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68730人,拘役14333人,管制668人,单处罚金205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被告人数占生效判决人数的67.65%,拘役、管制、单处罚金人数占16.79%,被判处这四类刑罚人数合计占84.44%。
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不能进入检察机关的受理审查阶段,没有数据可以佐证。但是,此类恶性事件却屡屡见诸报端。
2013年11月,重庆10岁女童无故殴打一男婴并致其从25楼坠地;
2016年7月,广西岑溪市诚谏镇石桥村一个13岁的少年杀害分别为8岁、7岁和4岁的儿童;
2019年10月,13岁的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同一小区的10岁女孩淇淇(化名)杀害,并抛尸灌木丛……
最后一则新闻的蔡某某,和其他人一样,因为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被实施收容教养。最新后续是,8月10日,法院判决男孩父母在省级平面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类损失128万余元。已经过去两个月,男孩父母始终没有露面道歉,法院判决的赔偿也没有支付。
这样的事情真的已经太多了,因为舆论媒体的发达,现在的我们比以前更容易看到这些发生的事,但现在终于有了好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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