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的欧洲中世纪时期(指公元5世纪到15世纪之间),酷刑通常被用于逼迫犯人提供证词、供出同谋或者是犯案的细节。当时的法律和地方习俗中均未对罪犯待遇或是酷刑种类予以约束。事实上,使用“轻刑”——像是竹签扎脚趾甲、吊刑所得到的供诉,会被视为不够真实。
根据罪犯罪行、性别与社会地位不同,执刑者会对其施以不同的刑罚。老练的执刑者会使用各种方式和工具,尽可能地延长罪犯的生命,同时让其感受到极致的痛苦。很多囚犯在死刑执行前都被会酷刑折磨,以套出更多有用的信息。在许多情况下,执行死刑的方式本身也是酷刑的一种。下面列出了十种最为野蛮残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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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犹大的摇篮(The Judas Cradle)
也被称为犹大的椅子,这一来自意大利的刑法相当残酷。
犹大的椅子:简单好用,包您满意。
使用方法:将受刑者吊在绳索上,下方放置金字塔形的“椅子”,然后将吊着受刑者的绳索向下放,让金字塔的顶端插入罪犯的肛门或阴道。巨大的压力和对肛门或阴道口的拉伸会造成永久性损伤。许多案例中,受刑者会因肌肉软组织撕裂造成的感染而死去。在施刑时,为了加大酷刑的效果,执刑者会在受刑者身上增加重物,通常会造成受刑者因穿刺伤而死去。
类似的还有一个被称为“西班牙驴子(Spanish Donkey)”的器具(下图),效果类似。受刑者跨坐于三角形的“马”之上,全身重量都落在位于尖角顶端的胯部之上。
2. 锯刑(Saw Torture)
使用方法:用锯子将人从身体正中活活劈成两半,或横或纵,任君选择。
锯刑:用锯子将人一劈两半,或从腹部横向切开,或从腿部纵向切开。
3. 苦刑梨(Pear of Anguish)
这种令人发指的刑具被用于堕胎的妇女、说谎者、渎神者和同性恋者。
使用方法: 执刑者将刑具塞入受刑者体内——堕胎妇女是塞入阴道,同性恋者是肛门,说谎者和渎神者则是口腔(这也是这种刑具又被称为噎人梨的原因)。
苦刑梨(上图)由四个金属叶组成,执刑者转动顶部的螺丝时,这四片叶子会缓缓张开。该刑具被用于撕掉受刑者的皮肤,或者在张开到最大后将受刑者的创口撕扯至支离破碎。这种刑具很少造成死亡,但是通常会在使用后辅以其他刑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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