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性偏离,驱使性偏离的心理动力是什么呢?
佛洛依德认为,在向恋物症发展的途中,对性象征物的执着表现得很怪异,这种现象可能源自于偶发因素,由于幼年时性活动的恐惧而受到的限制,会使人背离正常的性目的,转而找到其它替代品。一旦恋物的追逐得到固置,或者所爱恋的物品与所属之人脱离了关系,而本身成了性的对象,才算是性偏离。
所以性偏离的心理机制,从精神分析研究认为是幼儿时代得到的深刻的性印象,造成了对崇拜物选择上面的固置。从许多性倒错者的身上发现,他们早先曾遭到过某种强烈的性印象的震撼,它留下一种持久性的性取向依赖。这种情形如同谚语“初恋最难忘”之道理。
换句话,性偏离者所依恋的对象,实际是爱欲的象征。用拉康的语言,是符号化的性能指,或说是想象界的(性对象)实体。他们的爱欲象征作用跟正常恋爱一样,其欲望是无可控制和任性的,只是性爱的目的(目标)不同。而驱使他们性偏离的动因,是源于幼儿时有过深深的性兴奋体验。这份体验在孩子心里被经验为“快乐事情”或“快乐感觉”,并刻印在无意识的感觉记忆里。
例子,一个22岁的男孩J,因为迷恋女性的高跟鞋而苦恼。从11岁开始对高跟鞋产生了几乎梦回萦绕的思恋,每每思恋或观赏或触摸高跟鞋时,伴随有性冲动性兴奋的快感。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他认为这种欲望和这一行为很不正常,很害怕别人知道,也害怕影响到恋爱婚姻,因他谈过两次恋爱,但对女朋友没感觉。他努力想改变和控制这一行为总是失败。这位男孩3岁那年父母离异,跟随妈妈,在家常一个人呆着,学龄期都住校。他讲到他5岁左右时:在家穿妈妈的高跟鞋行走,感觉(下身敏感区)生起一阵阵特殊的快感,之后,就常常穿高跟鞋。妈妈知道后很生气,并狠狠斥责我,不准我再这样,否则她会讨厌我。惹妈妈动怒,让我觉得穿高跟鞋是很要不得的事,但不知不好在哪里。疑惑的,我没办法做到不穿或不喜欢高跟鞋,也只好背着妈妈穿。高中后似乎是更迷恋了,总是偷偷地玩——亲吻它、抱着它睡觉,常有触摸高跟鞋的冲动,且常寻找机会满足这一冲动。每次满足后又陷入自责和懊恼,但“机会”来了又没办法控制。
这样看,驱使性偏离的动力是性快感,并且它来自固着于幼儿时的性体验。那么,我们就能理解那些恋物癖、恋足癖、恋兽癖、窥淫癖等,从表象上是一种怪异的性欲表现,而在性欲背后是爱对象不能的一种爱欲压抑。从性心理角度,这种非常态的性欲形式,本质上是一种丧失爱客体的自慰。
只是这样的自慰其动机隐埋很深,其形式是令人耻感的“变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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