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后,渡江后归附者朱亮祖、胡美被杀。而此前,濠州从军者华云龙、与朱元璋同村的周德兴虽犯下与之类似的罪名,但均获从轻处理;其他濠州从军勋贵也有犯罪降调者,但无一遭到诛杀。渡江后归附者得封侯,多依靠率领大股部众来降,少数如杨璟、傅友德是靠征战之功,而康茂才、朱亮祖、胡美等三人则两者兼备。康茂才是作为集庆路守将投降的,所部“连家属数十万口”;朱亮祖所部十分强悍,投降前多次重创红军;胡美所部则是陈友谅在江西全省的势力,部下于壬寅年发动南昌叛乱,红军损失惨重,朱元璋仍惮胡美而“特宥之”。至此,康茂才前已病卒,渡江后归附的三股最强势力的首领全部离世,江北归附者对旧部有影响的人物也只剩南雄侯赵庸一人。

总之,从洪武三年封赏勋贵到洪武二十三年诛戮胡党的二十年间,明初勋贵集团中的濠州从军者持续扩大着优势地位,未受任何触动,而归附者中带来大股部众且战功卓著的几位勋贵则遭消灭。

关系越远,被杀得越早

洪武二十年、二十一年,明朝发动两次大战,彻底击败了北元实力,勋贵集团的利用价值不复存在。洪武二十三年,胡党案爆发,李善长、唐胜宗、陆仲亨、费聚、赵庸被杀。而陆聚、黄彬、郑遇春的结局,不见于《明太祖实录》,三人若非与李善长等同遭杀戮,即此前已死而遭追论,洪武二十三年已不在世。

此时,洪武三年所封勋贵大多已经死亡,勋贵的主体已是袭封的子侄和新封侯者。朱元璋公布追论已死的胡党分子,有胡美、顾时、陈德、华云龙之子、王志、杨璟、朱亮祖、梅思祖、金朝兴。钱谦益指出,其实还有邓愈之子、吴祯、俞通源、薛显、吴复。由此,胡党案牵连勋贵共二十二家,他们的子孙或遭屠灭,或受牵连。

其中,二十家来自洪武三年所封公侯,另外的吴复、金朝兴,恰恰是洪武三年曾遭压制、后来才得封侯的两位甲辰年指挥,而其他新封勋贵无一受到牵连。这次大屠杀的目标很明确,只是建国初期的老一辈勋贵及其子孙。

朱元璋与勋贵集团之间,并非一贯的对抗、打击关系。在君权极端膨胀的背景下,朱元璋仍然长期扶植、利用、保留了与自己有密切私属关系的部分勋贵。于是有浓郁“濠州”与“从军”色彩的派系,与君主互相借重,一直构成明初勋贵集团的核心主体。明初卫所的兴衰,乃至君臣之间、文武之间的兵权分配等制度现象的演变,都是在这个派系背景下展开的。

由此可见朱元璋诛杀功臣的顺序,也非常有意思。朱元璋第一次诛杀功臣,是从廖永忠开始的。之后一路杀下去,基本上就是按照私人关系的远近了,关系越远,被杀得越早。在这个过程中,朱元璋的濠州旧部,还继续扩大着优势地位。直到朱元璋这一朝终了,功臣都被杀得差不多了,这个格局基本上也没怎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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